第二百二十七章(第1页)
马蹄飞速,快马加鞭。
身后传来狼的喊声,那呼哧呼哧的声音,让桑榆整颗心都高高悬起。她是真的没想到,方芷韵竟然会连同赵廉义,真的放了毒蛇猛兽对付她。
风,擦着桑榆的耳畔而过。
回头便看到了那两只狼穷追不舍的模样,垂涎三尺,眸光利利。锐利的牙齿,半张半合,仿佛随时都会把她撕成碎片。
前面的路越发不好走,桑榆知道自己被方芷韵断了退路,故意5;151121779088459逼着她走进了东边。
这东边是什么,还不知道呢!
路不好走,马自然也跑不快。
速度慢下来,狼便有了时机。
狼的最高速度可以达到七十多公里,但是它不能保持这个速度太久,虽然可以持续奔跑,但相比起马的耐力速度,却还是略逊一筹。
所以赵廉义深知这个道理,便迫使桑榆跑向了东边这条路。
东边是小路,马施展不开蹄子,很快就会被狼追上。
狼的速度提不上来,但耐力却是持久的,一旦确定了猎物就会穷追不舍,绝对不会轻易放弃。
桑榆的速度已经慢了下来,两匹狼一左一右的追着她不放。
突然,一匹狼跑向了转角处的小土包,桑榆骇然瞪大眼眸,这就意味着狼要捕食了。她每年都会跟着父皇去祁山狩猎,所以这狼的秉性,她还是略知一二的。
下一刻,桑榆摸上自己的小腿肚,这短刃是李朔给的。
狼嚎了一声,飞速扑向马背上的桑榆。
说时迟那时快,桑榆当即侧身,一个漂亮的马上飞旋,挂在了马背的一侧。短刃,飞速的刺了上去。她的速度也是很快的,短刃见血,直接扎在了狼的肚子上。
狼的飞扑,让桑榆的短刃在它的肚子上划开了好大一个血口子。
鲜血染尽马背,也染红了桑榆的衣裳。
桑榆的脸上手上都是狼血,浓烈的血腥味让她几欲作呕。
一匹狼解决了之后,另一匹狼便慢了下来,可桑榆不敢停下,仍是快马加鞭继续往前跑。她不知道前面还有什么,但她很清楚后面有狼,决不可轻易停下。
她在马背上还有生存的机会,但下了马一定会被狼吃掉。
直到确定身后没了狼,桑榆才敢停下来。
翻身下马,双腿都有些麻木,她得活动活动。
环顾四周,这一次算是彻底的迷了路。她的方向感本来就不太好,所以每次跟着父皇去狩猎,父皇都会派很多人保护她,带着她回到主路。
祁山去得多了也就认得路了,最后烂熟于心。
可这是利州,她压根不认得路,也不太记得来时的路,刚刚慌慌张张的,也容不得她记路。
短刃还死死的握在手里,桑榆壮着胆子牵着马朝着水声走去。
在林子的一侧有一条小溪,桑榆在溪中洗了手上的血,灌了两口溪水,便将短刃藏回去。这般一折腾已经是午后时分,林子里亮堂了不少。
到处都是小道的分岔路口,她无法辨别来时的路,只能骑着马试图往回走。
但愿,狼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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