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第1页)
想了一下,在不得不参加的情况下,这或许,真的是最好的选择了。沈雪诺点头答应了下来。就像周云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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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倒在床上,周云的话,让我想起了一些我不想去想起的事情。
朋友,名词,英文:friend。汉语词典上的释义有三种,第一:除情人或家属之外彼此有交情的人;第二:恋爱的对象;第三:指幕友。
朋友,《易·兑》上面的记载:“君子以朋友讲习。”孔颖达疏:“同门曰朋,同志曰友。朋友聚居,讲习道义。”孔子说:“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那朋友,到底是什么?是同窗同门?是同志同道?是能一起学习之人?是能关心自己的人?还是什么?
钱群利,算是朋友吗?在学校里,和他是相处时间最长的一个。讲过话最多的一个。教他画画的一个。熟?但是他,似乎和每个人都是这样的。在学校的时候是,上周一起外出的时候也是。他不是很班长他们几个很聊的来吗?不是最后还是和他们一起走了吗?对于我,是不是只是好奇画画而已?!
班长,石磊。人好,很好,非常好的人。和谁在一起,都能相处的融洽,会不自觉的变成大家的带头人。我真的,真的,非常,非常羡慕他,僮憬他,嫉妒,他。想要,变成他。
胡小露,坐在我前面的女生,能和他相处的来吗?他和班长,还有赵倩,好像,很早就认识了。而且,认识的时间好像很长。下次,要不要去问问他看,关于,赵倩的事?还有,一直放在口袋里面的,那个发夹。
想着想着,沈雪诺就睡了过去。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一点了。被饿醒的。又是泡面,又是棒棒糖的。睡意全无的沈雪诺,半夜独自一人,对着窗外。繁华的街道,即便到了这个点,人车依然来往不绝。不眠的城市,灯火如故的通明。而我,又该身处何处。
也没有了继续睡下去的打算,沈雪诺拿起了画笔,通宵奋战。黑夜无论怎样悠长,白昼总会到来。——莎士比亚
拆开新拿到的校服。上身淡蓝与纯白的搭配,给人很淡凉的视觉感。左上角胸口位置,还有绣着的一个学校标志,和它的拼音开头字母。下半身色差搭配如出一辙。边线被特别的加工过。
总结而言:很难看!!!在沈雪诺的主观意识当中。
换上新校服之后,出门。外面的天空,有些阴沉。积云压得很低,像是要倾泻下来。连通空气中的其他,都降低了些许,让人呼吸不顺,胸闷。
和往常一样,步行到了学校。这是沈雪诺第一次,高中生活在“迟到”点之前,到达学校。还是提早了,手指那么一节多的时间。
学校最长的通路两边,种满了香樟树。沈雪诺走在香樟树的树荫下,沿着一路走过。
站在教室的后门。今天,他是第二个抵达教室的“胜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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