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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手抄兰亭序送白夕(第1页)

一天很快过去了,迎来了新的一天!

烆居!

二楼书房,淡淡沉木香飘散于空中。

此刻,齐亦烆已经起来了。

那怕只是五点多。

只见穿了一袭灰色服饰的他,整个人看起来颇为帅气,气质绝佳。

他优雅端坐着,手握一支毛笔,正在白色纸张上抄写着王羲之的《兰亭序》。

玫色在旁边帮他磨砚。

她也已经醒来了。

她看着齐亦烆,在看了看他抄写的《兰亭序》,忍不住淡笑,赞美道:“真好看。”齐亦烆的毛笔字写的很好看,“少主,你的毛笔字越发的精湛了。字迹潇洒,带着飘逸,点一横竖一撇一捺折等都写的力道刚劲、俐落,颇有龙飞凤舞之感,大书法家风范。”

早起的齐亦烆突然想抄写王羲之的《兰亭序》,便换来了她来磨砚。

故而才有现在这么一副齐亦烆写毛笔字,她磨砚的画面。

齐亦烆失笑,谦虚回道:“也就一般般吧,勉强看的过去。”

“少主,你太谦虚了。”玫色一脸严肃,“就你这写的毛笔字,恐怕就是王羲之本人看了也会非常的喜欢、赞赏和自愧不如。”

她觉得齐亦烆写的毛笔字非常好。

是她觉得写的毛笔字中最好的一个。

那怕是王羲之本人也比不过。

“你呀!就会夸大其词!我哪有写的这么好?”

“少主写的毛笔字本就很好。”

“呵,那是因为你自小便与我相识,一直守在我身边,更以我马首是瞻,你眼中,心中都是我,所以才觉得我做什么都是最好的。”

“但是实际上呢?这个世界上多的是人写的毛笔字比我写的好。尤其是你口中的王羲之。要知道他可是真正的书法家,其书法一直都被我们模仿。”

玫色三岁时便送来了他身边,与他一起长大。

是他的贴身保镖。

两人就如主仆般。

“我才不这样觉得呢?”玫色一脸坚定,“我就是觉得少主写的最为好看。”

齐亦烆一噎。

面对玫色这样的谜妹,没则。

不过,他想到白夕,忍不住笑了,柔声的问道:“那你觉得白夕写的毛笔字呢?好看吗?”

白夕也会写毛笔字,而且写的非常不错。

与他有过之而无不及。

“白夕小姐写的毛笔字自是不错。”玫色柔声回道。

她见过白夕写的毛笔字,很漂亮。

“那你觉得我写的更好,还是她?”齐亦烆柔声问。

“这个?”玫色为难了。

“她对不对?”齐亦烆见此,忍不住问道。

玫色咬唇,没有回。

“所以啊,我一定不是这个世界写毛笔字最好的人。”看到玫色这样,齐亦烆也就以为她觉得白夕写的毛笔字更好看,故而,这样说了。

“不!我依然觉得少主写的毛笔字才是最好看的。虽然白夕小姐的毛笔字很不错。”玫色不再沉默,反驳了齐亦烆。

齐亦烆再一噎。

因为他一直觉得白夕的毛笔字写的比他写的好看。

玫色看到齐亦烆如此,迟疑了一下后,忍不住问道:“少主,你这么早就起来抄写王羲之的《兰亭序》是要送给白夕小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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