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第1页)
柳台城上了车,就把那对父女抛之脑后。
反正只要他不同意,谁也不能强迫他。
他没有先回家,而是去找了余长胜。
余长胜和他同一批退伍,在队里他俩就是好兄弟,现在更是好战友,和他不同,余长胜的家庭条件很一般,但人真诚,勤奋,又踏实,唯一的缺点就是嘴太欠儿!
现在在做机工零件生产生意,柳台城拿的原始资金,算入股,并不负责实务,都交给了余长胜。
余长胜看到他进来,先嬉皮笑脸地叫了句:“柳老板。”
被柳台城捶了一拳,才笑嘻嘻地说:“吃了吗,没吃一起?”
“不急。”柳台城坐下,先喝了一口茶。
他对荀文月一点兴趣都没有,但看到她的裙子,让柳台城想起来,从他见过乐薇到现在,还没见过乐薇穿过没有补丁的衣服。
她好像就那么三五件衣服来回换,每件多少都带着些布丁,虽然每次见面她都是那么干净整洁,长发扎成马尾,青春靓丽,巴掌大的小脸上最好看的就是那双大眼睛,鼻子也很挺翘,樱桃小嘴,红润可爱……咳咳,柳台城收回遐想,余长胜看着他泛红的脸,打趣道:“怎么一进来就脸红,是想我了,还是想小姑娘了?”
柳台城看看他的大饼子脸,无语地翻了个白眼,又懊恼自己的肤色真的太白了,搞得有一点害羞就会立刻表现出来,他在部队里比谁都勤奋,日头该晒就晒,甚至还加练多练,力求多晒。
可是战友们一个两个都晒得黝黑,只有他被晒就红,红褪了,别说晒黑,反而还更白了!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他也想晒一身小麦色肌肤,那多帅啊!
余长胜好笑地看着他:“是想乐薇了吧。”
“……那么明显吗?”
“不然呢?”余长胜笑了起来,“三天两头往昌平镇跑,瞎子都看得出来。”
柳台城害羞归害羞,余长胜毕竟是自己兄弟,说话不用那么遮遮掩掩,“我想送她两件衣服,你给我参谋参谋。”
“这个好办,首先别去太行汇那边,虽然我怀疑你除了太行汇,哪儿都没去过。”余长胜打量了一下柳台城一身的行头,还好他心胸宽广,早就想开了。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他老家一年的收入差不多一千来块,日子过得已经不错了,可对江家来说,也就是儿子的一件外套钱。
这家伙平时总说随随便便地穿着衬衫裤子就行,他的随随便便可不是一般人的随随便便!
余长胜的随便一件衬衫不过五块十块,柳台城的随便一件至少也要五十块起!
太行汇那种羊城最奢华的贸易中心,对江家人来说不过是自家后院。
柳台城明智地把“那还能去哪儿”几个字吞了回去,一脸谦逊地等着余长胜继续说。
“乐薇呀,”余长胜开玩笑归开玩笑,兄弟找媳妇的事,他得上心,“以她家的情况,你给她送衣服,单件价格不能超过五块钱。”
柳台城咬紧牙根,把“还有五块钱的衣服”这几个字又硬咽了回去:“你说得对。”
“超过这个价格,她穿着就很突兀了,年轻小姑娘穿和自己的收入不符的衣服,很容易被人碎嘴子的,”余长胜忍住了笑,一本正经地分析道,“而且以乐薇的性格,她肯定不会收,五块钱的衣服都不好说她能不能收。”
“那怎么办?”
余长胜思来想去,还真让他想出了办法:“要不别送衣服了,送布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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