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2章 离开1(第1页)
时间一直持续到翌日傍晚,眼看还有几个小时就已到了规定的24小时期限,对于林阿吉的审讯却还是没有取得更多的突破。
但此时文四宝与孟清寒却并不显得着急,反而二人都明白今天的审讯已完全达到了效果。
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像这样的刑事案件至少也有两个月的侦查期。
也就是说,这次警方至少有两个月的时间,可以对嫌疑人进行不限次数的提审,同时也有足够的时间对本案进行证据补充。
文四宝从警多年,他不是没有见过那种拒不交代的硬骨头,而那一次的经历也属实让他成长了不少。
记得那是在2001年的高考过后,一名实施了性犯罪的男子在实施犯罪过后的几小时之内便被抓获。
但就在嫌疑人被抓获,警方一致认为这起案子已是板上钉钉时,却突然迎来了一次谁也没有料到的反转。
因为就在这起性犯罪案件中,嫌疑人十分精明,提前做好了一切的安全保护措施,从而也造成了警方的调查取证中缺失了最重要的一环,那便是受害者的体内没有检测到任何可供识别dna的嫌疑人精液、体液、前列腺液等证据。
也正是因为这一情况的出现,被抓获的嫌疑人始终拒不认罪,同时也在这两个月的侦查期内,硬生生抗下了警方所有的审讯手段。
而这件案子也在当时持续了近2年的时间,嫌疑人不停辗转于看守所、公安局与法院之间,将案子一路从基院打到了中院,最终又上诉到了省高院,嫌疑人甚至一度还嚣张地宣称要将此案闹到最高法。
那时的文四宝还很青涩,是个刚从警没几年的生瓜蛋子,而那件案子也是他人生中办理的第一起刑事案件,当他看见这其中曲折的过程以后,心里也不禁暗自捏了一把汗。
因为在他那时的世界观里,这种无限期一路拖下去的案子,大概率会迎来一个正义无法得到伸张的结果。
然而令他没想到的是,当案子在经过两次上诉,最终来到了省高院之后,虽然当时的公诉方依然缺失了嫌疑人体液这一最重要的决定性证据,但是省高院却在受害者的指证、伤情鉴定、指纹、鞋印、嫌疑人无法提供不在场证明等一系列的佐证之下,最终还是对嫌疑人做出有罪的判罚。
也正是因为有了那一次的经验,才使得文四宝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因此,当林阿吉坚持要一个人抗下罪行,拒不交代其他共犯时,此时的文四宝已没有了当年那种不安的状态。
因为现在的他终于明白了一件事,那便是在法院的判决中,始终要遵循“证据大于口供”原则。
哪怕林阿吉拒不交代共犯,那么自己只要在这侦查期限内,尽可能地找出决定性的证据,到时就算遇到“零口供”的情况,法院也会在充足的佐证之下做出公正的判罚。
而就现在形式来看,林阿吉虽然是个能吃苦的姑娘,但是社会阅历稀缺的她,也导致了心理素质拉胯这个最重要的缺点。
所以文四宝坚信,用不了2个月的时间,对方就一定会在证据与警方强大的心理攻势之下,最终供出那个幕后主使的名字。
剩下的时间,文四宝与孟清寒分别带着两名警员,将林阿吉从公安局带了出来,一路驶向了定点医院,准备进行移交看守所之前的体检程序。
待完成一系列取号、叫号、基本信息采集与抽血、拍片化验等繁杂流程过后,时间也将近来到了午夜零点。
坐在拥挤的警车内,林阿吉紧张得浑身颤抖,而至此她也都没有明白,在未来的一段日子里,等待自己的将会是怎样一种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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