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必须败的诉讼(第1页)
就是自杀。
说完,公生拿出自己的笔与记事本。
留时间给明智惠理去思考,同时留下时间给自己。
翻到新的一页,手中的笔挥动......
铃鹿樱子,五年前死亡,从王道大学的教学楼顶层一跃而下的自杀,警视厅判别为自杀。
但是却在这间事发生之前,还有另一件事情......
关于铃鹿樱子的谣言,为私下售卖违规药品,后期肯定会被警视厅当做线索进行查证,结果是没有被证实。
也就表明‘私下售卖违规药品’的事情是有人专门造谣,并且进行传播。
这些为已知条件。
剩下的两人并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为谣言的传播者,所以被判定为校园霸凌对向的可能性更加不可能。
校园霸凌的条件,具备人际关系或者是社会能力,对他人进行非人道的侮辱与污蔑。
校园霸凌的判定,对他人造成精神伤害或者是物理伤害。
导致抑郁症、精神混乱、进行压迫、勒索、欺辱、涉及性方面、暴虐打击等。
但是这些都没有。
五年前是一个无法跨越的鸿沟,所有的线索都会随着时间消逝。
包括当年传播谣言的每个人,都已经步入到社会之中,恐怕已经忘记因为他们开口的一句话,而逝去的美丽花朵。
难不成一口气将这些人全部告上法庭?
想到这里,公生忍不住叹口气,同该站采集不完全,请百度搜索格!!格!!党!,如您已在格!!格!!党!,请关闭浏览器广告拦截插件,即可显示全部章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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