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3章 集训(第1页)
北台曾经有过一起经典的违法案例,入选了当年的最搞笑犯罪记录集锦。
表面看起来那就是一起普通的打架斗殴事件,两个人都受了轻伤,报警之后的处理意见是各打50大板,并各自赔偿对面的治疗费用和经济损失。
其中甲方在斗殴中被扯坏了外套,乙方为此要赔偿外套的损失,经官方估价为500块钱。
乙方则在斗殴中被扯掉了刚植的头发,甲方为此要赔偿全额的植发手术费,价格高达10万。
假设如果在打架之前甲方知道乙方的头发这么值钱,他肯定不会敢用扯头发这招,从职业搏击的角度来看,乙方的头部,是不是就自行带了一个不受控制不受伤害的BUFF?
如果当时他穿着阿尼玛,带着大金劳,眼镜都是香奈儿限量款,体内再有点进口的支架起搏器,是不是就拥有了更多免疫伤害的属性。这和拥有满身的护身法宝有什么区别?
所以我说庄枫的大金劳就是现实世界的法宝,不信可以让他去其他武馆找人跟他推手,有点眼力见儿的肯定不敢往手表上沾。
但我觉得庄枫并不需要这样一件法宝,植发才是他更需要的,不知道他愿不愿意让我用10万的植发手术费换他的20万大金劳,各取所需嘛......
无谓的意淫毫无用处,谁让自己在庄月灵暴富的这个阶段得罪了她呢。以后就算缓和也没有用了,初步估计她今天该站采集不完全,请百度搜索格!!格!!党!,如您已在格!!格!!党!,请关闭浏览器广告拦截插件,即可显示全部章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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