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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欢插了句,&ldo;确定凶手是男人吗?&rdo;他这一问,大家都稍微愣了下。洪军道:&ldo;爱害人和凶手发生过性关系,基本可以判断她们是和男人发生的关系。&rdo;步欢道:&ldo;如果凶手是女人,但她用了道具呢?有用过保险套的痕迹是吧,用道具时也照样可以用保险套嘛。&rdo;&ldo;……&rdo;邱永平道:&ldo;性情中人4离开了法医鉴证中心后,他们去了第五、六个受害人被害的凶案现场。门封着,揭了封条,推开门,怪异的气味扑面而来,大家都不自觉地皱起了眉。这是个一室一厅的房子,很多东西被公安局都带走了,显得空荡荡的。客厅和卧室里有大量干涸的血迹,从白色的尸体轮廓线可以看到,死了两个人,一个死在客厅里‐‐男受害人常健,另一个死在卧室床上‐‐女受害人詹必秀。警方推断出来的凶手作案的过程大致是这样的:常健和詹必秀发生了性关系,凶手是否有加入存疑,因为他的保护措施做得太好,没有留下相关证据,然后詹必秀在床上休息,常健下了床,走到客厅时被凶手打晕,接着凶手进入卧室,杀了躺在床上的詹必秀,接着他再回到客厅把昏迷中的常健也杀了。最后凶手收拾好现场,消除可疑痕迹,清洗干净身上的血液,离开。凶手自己不邀自来的可能性不存在,因为常健身上没有抵抗伤,这说明他对凶手没有防范心,所以凶手才能突然袭击把他打晕。凶手提前躲在房间里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因为这套房子比较小,不方便躲藏。唯一的答案是,凶手和受害人认识,是受害人主动让他进入房间的,当然,受害人肯定没有预料到这是引狼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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