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第1页)
haven在大学的时候,曾经有过一段短暂的恋情,对方是一个温柔体贴又平凡的女孩。
这件事曾经在兰克家族引起了轩然大波,因为haven执意要与索伦家族的小姐解除婚约,迎娶那个平凡的中国女孩。
路方晴与这位继子从来不算熟稔,但是这一次,路方晴在出席家族会议的时候见到haven,特地和他说了一次话。
路方晴说:&ldo;如果你真的为那个女孩子好,就不要因为她与你的家族作对。&rdo;
haven当时睁着冰蓝的眼睛,不知道有没有把她这位后妈的话听进去。
但那没有什么用了,会议还没结束,那个女孩就死了。
路方晴走出会议室的时候手脚都是冰凉的。
她几乎想要仰天大笑,沈阳平,你看,没有人可以做到。
路方晴真的再也没有见过沈阳平,再也没有。
那一句她说出口的&ldo;再也不见&rdo;成了一句他们彼此信守的诺言。
路方晴不止一次地问自己:你真的能做到再也不见吗?答案是否定的。
如果真的能放下,如果真的能忘记,如果路方晴真的能与沈阳平形同陌生人,那怎么会在酒店里纠结到崩溃,最终还是去医院看了他,又怎么会在美国得知飞机无法起飞的时候,连身体都有一瞬间的瘫软了呢?
她说的一句&ldo;死也别见&rdo;,老天当了真。
那个在五颜六色的纷乱灯光下走来的男人,那个牵着她的手走出那家夜总会的男人,那个每天都吵着要包养她的男人。
那一天的路菀,哭着对她说:&ldo;妈妈,我没有爸爸了…&rdo;
路方晴有过一瞬间的恍惚,才发觉那个男人真的不在了,不在了,回不来了。
她迷迷糊糊地想着她们过往的时光,想着那个名叫沈一一的女儿,想着在那唱毁天灭地的灾难来临之后歇斯底里的自己和日益疲惫的沈阳平。
到底是从哪里开始,走散了呢?
路方晴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路菀的房间,又是怎么若无其事地回到自己的房间的,只是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眼泪早已顺着脸颊滑落,一下一下地滴在地板上。
我爱过你,我也只爱过你,足矣。
路方晴掐灭了手里的烟,看着散落在她手心的皎洁月光。
沈阳平,拜托了,等等我,下一次我们要好好地过一辈子。
作者有话要说:
完!结!了!
我终于可以放下一块心病了!
然而距离陈皎皎同学的新坑倒计时十四天,我心酸、可怜、又无助,还委屈!
拜拜啦!
《皎皎如明月》再见啦!(是我最爱的追妻火葬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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