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第1页)
她虚弱地笑,对他轻声说:“南初,我没事,你别哭。”
他却说:“我心疼。”
看着你受苦我却无能为力,心真的很疼。
能够和她走到这一天,真的很不易。
他28岁的时候,被她强势告白追求,还被她在酒吧强吻,他们的初吻,说实话,滋味的确不太好,又咸又腥,充满了铁锈味。
同年年底,她去远方旅行,试图忘掉他。
他29岁的时候,那个想放弃他但以失败告终的她在一个冬日的傍晚又出现在他面前,对他说:“你可以不回应,但也不要拒绝。”
年关将至时,他把那个在雨里挨淋的傻姑娘拎回家,对她说他想和她结婚,然后让她开心了好多天。
他30岁的时候,他和她结了婚,从此瞒了她一件事。
他35岁的时候,早已经爱上了她,他不知道具体是从什么时候爱上的她,他只知道,等他发现他爱的是她的时候,他心里涌出来的是甜蜜。
然而那年,他的秘密瞒不下去了,他看着她在他面前哭的伤心,心里跟被人用锥刺了一样疼,她误解他不爱她,可这个傻姑娘怎么就感觉不出来,他对她的爱已经渗透血液和骨髓,遍布全身各处,只差写在脸上给她看,让她知道他爱她。
他37岁了,怀宝宝的事还是没有进展,她的状态差极了,他不得不全天守着她,哄她开心,但是效果并不明显,于是他带她换环境,去旅游去看风景,想以此缓解她的压力调节她的情绪想让她开心一点。
过了春节不久,他刚刚迈入38岁,他们也才过完八周年结婚纪念日一个星期,竟然检查出她怀了宝宝,这是个奇迹,而十个月后宝宝平安出生,更是奇迹。
28岁之前,他一直都是顺风顺水,从来没遇到过挫折,初恋的失败让他第一次尝到了人生中挫败的滋味,而后的十年,他和一个叫李歆月的女人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从相遇到分开再到纠缠,后来结婚……两个人一起并肩挽手走过了各种风雨,而现在苦尽甘来,以后的几十年便是一家安乐。
她的陪伴是细水长流般的,慢慢慢慢地浇灌进他的心,让他恋上她,再也离不开。
歆月,你曾说,不奢求做我心口的朱砂痣,那我现在告诉你,你就是我心口的朱砂痣,而且一辈子都不会抹掉。我爱你。——叶南初
作者有话要说:
叶哥哥的结局……算是苦尽甘来吧,经历了那么多,最后还是圆满的。(当然……请继续忽视年份……因为按照现实来说……叶哥哥现在还是一个人,李歆月还在旅游中_(:3」∠)_)
这次真的全文完,谢谢可爱贴心的你们陪着我写完它,给你们笔芯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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