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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思齐看着他,眨了眨眼睛,“你还是没有说,你为什么会喜欢我。”宋知宇看着她,停了几秒,缓缓开口问道:“那你说,你又喜欢我什么呢?”傅思齐摇了摇头,“我不喜欢你。”宋知宇苦笑了一下,“好吧。那从前呢?从前你喜欢我,你又喜欢我些什么呢?”傅思齐被他问住了。从十七岁到二十四岁,她兢兢业业地喜欢着宋知宇。比起喜欢,她觉得那是爱——虽然很稚嫩,但她真的爱过他,甚至胜过爱她自己。那时候,每次她看灾难片,看到两人之中只有一人能活的困境时,她从不觉得那会对自己是个问题——让宋知宇活,她去和僵尸死磕,然后让他一辈子都记着她。她是一个喜欢做总结的人。小时候,她就会把错题都收集起来,一道道分析错在了哪里。现在,她每周都会做自我总结,看看哪里做的好,哪里又做得不好。但是,她从没想过为什么会喜欢宋知宇。好吧,最开始,的确是她见色起意。但是,换成任何一个十七岁的少女,当她见到那张俊脸,十有八九都会把持不住。尤其是,她从前活得像个寺庙里的小和尚,她和出家人唯一的区别就是,人家抄经,她写王后雄和五年高考三年模拟。然而,当她:生日快乐听了他的话,傅思齐沉默了好久。她就一言不发地坐在那里,低着头,拿手指摆弄睡衣的角。小黑睡醒了,它在沙发的脊背上踩着猫步冲着傅思齐走了过来,然后一下跳到她面前。它拿头一直蹭她的腿,求她抱抱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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