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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蛇虐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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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阴霾散尽 凯旋而归(第1页)

马大人威严坐在台上,台下左右两旁一字排开衙役许多。

大堂笼罩在一片肃穆当中。

然后听到两旁衙役喊着:“威武!威武!”

声振大堂周遭。顿令人心生敬畏之感。

马大人拿过衙役官递来的卷宗,翻开粗览,然后古钟般的声音响起:“堂下在押之人可是樊任氏?”

樊任氏忙回道:“民女正是樊任氏。”

马大人问:“你犯下的罪行罪不可赦。你可知罪否?”

樊任氏忙辩解道:“我不服此判决!民女是冤枉的!大人明鉴!”

马大人:“何出此言?”

樊任氏:“大人有所不知,案子证据不足,草草结案,民女不服!大人,您可要为民女做主哇!”

说完此话,跪地爬着向前。

这样过激言行才能博取台下旁听百性的共鸣,同时让主办人增强关注度。

果不其然,马大人喝退拉扯樊任氏的衙役,然后对樊任氏说:“民有讼权,纵使死刑犯也有最后申诉权力。放开她,让她陈辞。”

樊任氏对着大堂,神情一扫之前慌张,慷慨陈辞的还原案情始末:“钱甲是樊家马帮伙计,活干的较为卖力,但有一个大家都知道的毛病,就是爱图小便宜。

他在死亡之前三天来找我公公樊秉如,说是年龄偏大,无力胜任马帮远途贩运活计,要回老家清凉镇安度晚年,提出了书面辞呈。

听当时在场的家奴幺喜说公公还劝他留在樊家,不做马帮活计,分配其轻松,力所能及的活计。都被他回绝了。

公公看劝解无用,就让幺喜领他上账房先生甄叔那里支出养老贴补金五十两银子的银票一张。他从我家辞工后再也没回来。

这次判我死罪我不服是有原由的。我一妇道人家,在家中遭受这么大白事哀情情况下,一是没有心情去杀人,二是没有时间去杀人,三是我没有力气去杀人。

基于这三点都说明我没有做案动机。

没有动机就构不成杀人。请大人明查!”

马大人听了樊任氏一番有礼有据的陈辞,内心里真的佩服:“真是虎父无犬子!”

心里虽这样想,面上不动声色的对樊任氏道:“法律是讲证据的,仅听一面之词不足以说明问题。你可以为自己辩护,但要有证据,你要拿出反证,证明有人看见你在死者的当天和前一天你的行踪。”

马大人的话一落下,下面的青鸾忙走到台前。

马大人在台上厉声喝呲:“谁在下面这等无礼?”

青鸾也抛却了往日的懦弱,大胆的说道:“民女是樊任氏丫环,唤作窦青鸾,我可以作证,在錢甲死亡的前一天还有当天我都和樊任氏在一起,我们在料理少爷和老爷的后事。”

马大人对青鸾挥下手说道:“你的证词没有法律效力。”

青鸾急的脸都红了问道:“为何我的证言不具法律效力?”

马大人捋着两撇八字胡,带着轻蔑道:“女流之辈永远头发长见识短。知道你现在身份是什么吗?是利害关系人,所以,不能出庭作证”。

听到此,青鸾真是欲哭无泪。

就听得马大人大声喊道:“把证据呈上来!”

话音落,就见一衙役双手端一方盘,内中盛一纸制之物,恭敬递给马大人。

马大人接过纸制之物,用手拎起上面两角,展示给台下众人相看,然后收起放在桌中。

做完这些,对着台下跪着的樊任氏道:“樊任氏,这可是你们樊家的银票?”

近身旁的两个衙役押解樊任氏走到银票近前,一看果真是自家的银票。上面惺红的大印上刻着公爹樊秉如三个篆字。

看后退回原地说道:“不错,是我们樊家银票。是那张公公补贴他颐养天年之用的银票。”

马大人听完樊任氏的回答,说道:“这可以说给案件开了一个突破口。”

马大人又问道:“有证据在此,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樊任氏大声说道:“我要为自己辩护!”

马大人声音提高了几度道:“民有讼权,让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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