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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这是迄今为止最大的悖论。&rdo;她说,&ldo;如果凶手是司徒熠,审讯已经证实,他是个非常冲动易怒的人,情绪波动很大。既然四个月前,被警方请回警局一趟,都能导致他改变作案模式、公开挑衅警察;那么这次我们把他当成嫌疑人盘问了一天一夜,必然会造成他情绪更大的起伏,他会变得非常愤怒、怨恨、扭曲和激动。在这种情况下,他对受害者的虐待手段,理应变得更残忍、更花样百出,尸体验出的伤势应该更重。可是却没有。小姚刚才说,尸体的伤势跟以前的差不多,就像是标准化作业出来的。这说明什么?犯罪手法的稳定,代表情绪的稳定。凶手昨晚非常冷静‐‐这跟司徒熠的情绪和性格是不符的。&rdo;&ldo;嗯,有点道理。&rdo;韩沉说。锦曦:&ldo;岂止是有点道理?&rdo;韩沉微微一笑:&ldo;继续。&rdo;锦曦又将之前找出的一些悖论点圈出来:&ldo;怕麻烦&rdo;、&ldo;省事&rdo;、&ldo;批次化&rdo;、&ldo;不够私人化的纪念品&rdo;……转身望着韩沉:&ldo;情绪的问题,再加上这几点悖论,分明指向了另一个人的人格。而一宗连环案件里,出现了两个人格,有三种可能性。&rdo;韩沉挑眉看着她。&ldo;一、凶手是两个人。&rdo;她微笑道,&ldo;但这个案子里,这种情况不存在。因为如果是合伙作案,即使两个罪犯有主次之别,他们的性格特征和标记行为,也会同时出现在主要犯罪过程中,譬如一个爱鞭打,一个爱剥皮;或者一个负责虐杀环节,一个负责绑架受害者以及处理尸体。可这个案子,整个作案过程呈现标准的&lso;有组织能力罪犯&rso;特征,像是完整的一个人,唯独在一些细节上,却遗漏了、矛盾了。这不是很奇怪吗?同样,也不是双重人格。因为如果是司徒熠的双重人格交替出现,跟合伙作案的效果应该是一样的。那就只剩下模仿杀人(二)讲完这洋洋洒洒着一大堆后,锦曦就将笔一丢,转身看着韩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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