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铜皮猪螺旋角象(第1页)
既然尸尸姑娘也同意暂时寄居于“红鹰部落”之内。
燕晨便卖个顺水人情。
“好吧,既然你们都没意见那咱们就叨扰了,咱们权且在此休整,待日后休憩够了,再作打算吧!”
于是由打这天开始,燕晨就暂时放下对未来的烦忧,完全融入进了红鹰部落的生活之中。
既然入乡,便要随俗。
甚至连燕晨的生活习惯,衣着服饰都跟红鹰部落一样的装扮。
红鹰部落的制衣材料主要是野牛皮。
部落内的女子们先要把做衣服的野牛皮加工成熟皮,用圆石子将皮揉软,再用骨头锥子和野牛腱制成的线把鞣皮缝合起来。
男子的服装则是一个鞣皮小围裙、一件直系腰间的长绑腿套和一件野牛皮斗篷或披肩。
妇女们的服装主要是披肩,装饰和男子不同,饰有各种刺绣、小玻璃珠穿成的彩花。
部落之中不论男女都留长发,男子在头顶留一束长发,其他均剃掉,那一束长发或披散着,或编上盘在头顶结成一束。
妇女们则将长发编成辫子。看起来英姿飒爽,别有一番情调。
燕晨这时候披着红鹰部落问为他特制的牛皮坎肩,腰上扎着围裙,头饰则是华丽的鹰羽冠。
看起来很是英武飒利!
至于住处。
燕晨则是居住于部落的“长屋”内。
部落的住屋是圆形木头结构,屋顶用树皮覆盖。
至于部落内那些老弱病残则是居住在用泥被覆的棚屋里。
燕晨还发现部落里的人是随着外界环境的变化而随处迁徙的。
当外面野兽多的时候,就留下;当外界环境变得严苛之时,部落便用”螺旋角象”拖曳支搭帐篷的杆子来携带东西。
整个的部落靠着步行四处游动。
除此之外,燕晨还有更多的发现,部落生活的地方,遍地都是身形如山的妖兽。
【铜皮猪:通体如黄铜浇铸,极其坚硬,浑身上下如宝物。】
【螺旋角象:特征是头顶有一个螺旋的角的大象,擅长冲撞,能负重】
【奶奶牛:全身遍布乳腺,一天之中不断分泌牛奶。】
另外,还有一种奇怪的生物——“朔方”。
“朔方”是一种鸟的名字,意思是“怀念”,传说中这种鸟从出生就飞向四方,但是预感到自己将死,则会不顾雷云闪电的飞回故乡,而且即使在重重迷雾中也有一种神示般的力量指引它们,不致迷失道路。
在部落认得心目之中——“朔方”鸟是一种神鸟,意味着蛮族的故乡原野
燕晨每天都跟着部落的成年男子除外放牧、捕猎妖兽。
他发现边的蛮族修炼体系,以形神为载体,承载蛮荒之兽的血肉精神意志,各种植物矿物为材料,涂抹周身,形成刺青,一举一动皆能撕裂天地。
据说蛮族的青年若是将“蛮体决”练到一定程度后。
身上会出现“蛮纹”,能得到“蛮神”的眷顾,诞生出专属于自已的“图腾”。
只有到那个时候,这名青年才有资格称之为一名真正成熟的蛮族战士。
燕晨虽然是外人,但是他毕竟是部落预言之中的“救世主”。
所以部落之人也真没把他当外人。
而是把他当自已人看待,所有捕猎来的兽肉都会慷慨地分给他一份。
燕晨自幼在厝尸寨长大,过的是有今天没明天,半饥半饱的生活。
饿的时候甚至回去啃树皮、吃观音土。
所以现在的生活虽然艰苦,但是毕竟有肉吃、有酒喝,比之昔日在厝尸寨提心吊胆的日子,简直就是天堂了!
加之燕晨身边还有尸尸姑娘、牛尸兄时刻相伴。
这对他来说,再苦的日子也甘之如饴啊!
燕晨本就吃苦耐劳,而且他生存能力超强。
红鹰部落的这些活计,他一上手就全都学会了,而且干的比其余的壮男都更快更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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