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目击证人(第1页)
“为什么作案动机都没有确定呢?”周正狐疑地问。
老宣回答道:“这个案子我参与过,当时专案组的分歧很大,我们内部都分成了两派。”
“两派?那么师父,您觉得是什么动机呢?”
“我当时怀疑是财杀,因为受害者家庭条件在危北县都排得上号。而且,经过清点,现场遗失了500元现金,和受害人的手机和首饰。”
“那这很明显嘛,求财,”周正不解道:“另一派是谁?他们觉得是什么原因?”
“另一派嘛,你猜猜是谁?”
“不会是苟局吧?”
老宣笑了笑:“就是以苟副局长为代表,我们当时吵得很凶,面红脖子粗的——但他们坚持认为是仇杀。”
“仇杀?他们的依据是什么呢?”
“主要是现场的痕检和物证。
现场勘查时发现两个人的脚印,怀疑两人共同作案。
而且,从脚印看,两名凶手是赤脚行凶,他们的脚底很干净,并没有穿鞋。
现场勘查没有发现任何打斗痕迹,门窗完好无损,凶手是和平进入被害人卧室,实施行凶。
同时,屋外距离案发地50米的草坪上,发现凶手用过的面罩,一双粗线手套,以及作案用的匕首。”
“这些,也不能说明是仇杀啊,”周正说道:“我没有搞懂两者之间的逻辑。从赤脚行凶这一点,看出凶手是劫财,怕声音太大被主人发现。至于和平进入卧室,也不能说明是寻仇嘛!”
老宣解释说:“当时,苟局提了三个疑点:第一、和平进入现场,代表凶手有配钥匙的可能性——只有熟人才能配钥匙;
第二、由于凶手用过面罩和手套,苟局认为凶手因为是熟人,害怕被认出来;
第三、他说凶手图财,就不会下狠手杀人,而现场惨烈,显然是寻仇。”
老宣说完,目光转向了周正:“你现在也是个成熟的刑警了,毕竟‘槟城神探’嘛。其实我最想听听,作为第三方,你对这个案子的看法。”
周正不假思索,脱口而出:“毫无疑问,我同意你,师父。”
“你这莫不是要拍为师的马屁?”
“真要拍我就拍苟局呗,拍您能罩住我吗?”
在场的所有人都笑了,这一组都是年轻人,气氛相对活跃一些。
周正接着说:“言归正传,他的三个理由,前两个只是假设,不具有排他性,财杀也有和平进入现场,以及戴面罩的可能性。”
“当时苟局就始终揪住凶手带着面罩这一点,来说是熟人作案,是仇杀。”
周正翻阅了一下资料,一个细节引起了他的注意。
凶手的面罩,是用受害人的衣服制作的。
照片显示,这是凶手用受害人的t恤,裁剪出两个洞,自制的简陋面罩。
看到这里,他更加坚定了:“师父,苟队的推论站不住脚。如果是熟人,早有预谋的话,不会做这种面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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