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并案分析(第1页)
当年,破案的着眼点,被集中放在了两个与李华有仇的人身上。
其中的一个是他的堂弟李科。
案发5年前,两家人曾共同投资了一个宾馆,但效益不好,后来李华执意要退股。
这无异于釜底抽薪,直接导致了宾馆破产。
因为此事,李科在这个项目上也赔了大概100多万元,他因此跟李华产生了很大的矛盾,直至最后弄得老死不相往来。
当时的调查中,李科出示了不在场证据。
案发那天晚上,他整晚都待在家,有路边的监控视频可以作为证明。
而另外一个人,则是工厂的员工刘龙。
当年李华怀疑刘龙盗窃公司物料,从而将李华辞退,一分钱不赔。
而刘龙则认为,自己辞退纯粹是李华想裁员,又不想给赔偿金,所以诬陷自己盗窃。
两人因为赔偿金的问题闹得不可开交,后来刘龙还走了劳动仲裁流程。
结果劳动仲裁判罚李华胜诉,一分钱都不用赔偿刘龙。
刘龙因为此事忌恨李华,多次扬言要报复,甚至对身边朋友说,要对李华的儿子李辉下手。
所以14年前,槟城公安局把刘龙当作这个案子第一重点怀疑对象,前后审讯了4轮。
但他的邻居却有证词证明,被辞退后,刘龙就一直回到老家务农,并未离开,包括9月7日那天。
周正给还在槟城的组员李晋打去了电话。
“李晋,你跟沈斌明天去调查一下9·7凶杀案当年的两个嫌疑人,李科和刘龙。再次确认一下,他们有没有嫌疑。”
放下电话,周正意识到了一个问题。
当年做的所有调查,线索实际上都断了。
刑侦,就是是把调查得到的所有证据,通过逻辑推理、科学检测、人工排查能手段,与罪犯联系到一起的过程。
可现在,这条链路断了,周正只能另辟蹊径。
在这种情况下,侦查员能想到地办法,就跟解决一道高中数学证明题一样。
如果从已知条件不能按照顺序,依次推出结论,那么聪明学生总会从结论往前倒推几步,寄希望两端可以连到一起。
周正现在去马六甲调查盗窃案,也正是在做“结论倒推”的过程。
在调查材料的最后两页,只留下了两名嫌疑人粗略的侧画像。
嫌疑人a,身材矮胖,身高165-170,年龄在20-30岁之间。
嫌疑人b。身材瘦高,身高170左右,年龄在20-30岁之间。
他们中的至少一人,籍贯为马六甲附近,西南省市。
周正看得头疼,从调查内容上看,这个案子距离破案还非常遥远。
经过5个小时,高铁终于到达了马六甲站。
马六甲公安局的同志,已经在火车站等候多时了。
在接站等候区,通过微信,周正找到了他。
来人穿着一件皮夹克,头发比较散乱,看得出来平时非常忙,来不及收拾。
他热情地自报家门:“马六甲公安局刑侦支队,邱阳。”
“您好,槟城刑侦支队,周正,这位是林峰。”周正作了自我介绍,三人两两依次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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