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金笔(第1页)
陆明远身上盖着白布。
被医护人员从二楼用担架抬出家门的时候,脑袋耷拉着,四肢下垂,看样子好像死了。
林早早心一揪。
正当她想看仔细一点。
却不想眼前突然一黑,陆丰年已经伸手捂住了她那双眼睛,似知道她在想什么。
开了口,“放心,死不了,杀人犯法,看着吓人,只是皮外伤,疼几天就好了。”
他温和的声音中,又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狠厉,直到陆明远被送上车他才移开了手指。
林早早看着陆丰年。
这一刻的他,让她觉得陌生。
他还是赵爱国口中那位心软的神吗?他并不是一味的仁慈和善意,他骨子里还带着狠厉。
连亲侄子也能下死手。
怪不得陆家人怕他,只不过也能理解,人不狠,怎么能坐稳现在的位置,爬到如今高度。
见她不吃小笼包。
反而眼神怪异的看着自己。
陆丰年问,“看我做什么?”
似从她眼神里读出其他的意思出来,继续问,“是怕我?你放心,我不动手打女人。”
林早早摇了摇头。
语气坚定的回道,“不怕。”
女人天生善良,而林早早的善良里少了锋芒,是个人都能欺负她,她应该学习陆丰年。
该狠的时候。
就该下狠手。
让对方一次性长教训。
林早早不怕,但盼弟怕了。
昨夜的惨叫她听得清清楚楚。
在好奇心的催促下,她偷偷摸摸跑去楼上偷看,她从没想到这么一个好看的男人把人往死里打。
简直就是恶魔!
所以薛金花让她想办法勾引陆丰年,还给她那种药的时候,她吓得直摇头,说不敢。
第一次见陆丰年情窦初开,才过去几日,今儿就吓得躲在厨房,不敢看陆丰年一眼。
生怕被他打死。
别人怎么看自己,陆丰年一向无所谓,躲着他,不敢招惹他,更省了不必要的麻烦。
昨儿的事。
也警告了屋里这些人。
见林早早吃完早餐,便开车送她去学校,对他而言,这只是最普通平常的一天,没什么不一样。
“给你。”
“什么?”
陆丰年递来一支钢笔。
林早早不明所以看着他,不知道他什么意思,他解释,“老师奖励的钢笔,你舍不得用。”
“先用着我的。”
林早早拒绝,“我有,不用。”
却不想那支刚买的钢笔被陆丰年给拿走了,又将自己的塞到她手心,“练字阶段,须用好的钢笔。”
“才能写出一手好字。”
林早早眨巴了一下眼睛,有些不相信,“是这样的吗?”她一副我不傻,你不要骗我的样子。
陆丰年嗯了一声。
既然是真的,林早早就不客气的收下了,用复制系统扫了一下,确实是好钢笔。
是金笔。
笔尖是黄金打造。
笔身上面还有三个大写字母,分别是LFS,不是陆丰年简写,“这是什么意思?”
“我哥名字,陆丰收。”陆丰年说起这个名字时,连紧绷的下颌线也变得温柔。
他哥不仅善良,也是一个难得的好苗子,上学的时候,总是轻轻松松就能拿下第一名。
这是他的第一支钢笔,陆老亲自给他定制,有名字简写,后来随着遗物被送回来。
意义非凡。
林早早知道,陆丰收死了,他的遗体一直未找到,在陆家祖坟只立了衣冠冢。
她问,“那你还给我?”
陆丰年答,“你现在比我更需要它,而且我哥这人善良,他肯定会保佑你此次考试拿下第一名。”
“明天就期中考了,好好考,考了第一名四合院归你,这几日忙,我无法来接你。”
“你暂时住在学校,哪里都不要去,有事打我电话,周六早上我来接你参加订婚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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