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精神病院走出的高手上2(第1页)
任何一种疾病只要痊愈,别人都会拿他当做普通人,唯独精神病哪怕是治好了,别人也会在他身上贴上一个疯子的标签,直到他死的那天都不会被揭下。
少年人吃东西很猛,转瞬之间三十串烤肉五瓶啤酒就下肚,女孩赶紧让人又烤了十串鸡翅二十串烤肉十串羊板筋,少年又招呼摊主送上半斤装的高度白酒。
“生怕我反悔对吗?”少年人看穿了她的心思,晃晃手里烤的金黄的鸡翅道:“放心吧,我对你没什么兴趣,对那个什么狗屁婚约更没什么兴趣,在我眼里,你和那个莫名其妙的婚约,还不如这个来的实在!”
女孩咬着嘴唇,心里充满了委屈,却又不敢发作,强忍着默不作声。
这个女孩长的很漂亮,皮肤如同细腻的白瓷,弯弯的细眉,俏丽的杏核眼,长相精致到几乎可以称的上毫无瑕疵。
周围的人看到她眉头轻蹙的委屈样子,都有些心疼,暗暗哀叹老天不公,这样的一个美女偏偏和个疯子在一起——再英俊的疯子也还是疯子!
“岳枫,一会儿我帮你买机票送你回岳家!”女孩强忍着心里的愤恨道。
少年人正在对一串羊板筋发起攻击,他咬牙切齿面目狰狞的将又韧又硬的板筋咬的咯吱吱直响,然后仰着脖子吞了下去,打着嗝道:“我的名字叫岳枫,就是越来越疯的意思,我这样的疯子特别不喜欢正常人。行了,一会儿替我付了账,你就可以走了!”
女孩被他的无礼气的娇躯颤抖,站起身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却没有转身离去。过了许久才低声道:“不回岳家去哪里?你靠什么生活?”
岳枫吃的满嘴流油,头也不抬的道:“在精神病院的三年,我学了经济管理、英语、日语、俄语、针灸,干什么不能混口饭吃?就不劳你许大小姐操心了!”
他的那副饿死鬼投胎般的吃相令女孩更加鄙夷,同时也感到了一阵轻松。终于可以摆脱长达三年的噩梦了,这三年来每当想到后半生要陪一个疯子度过,女孩每夜都会暗暗垂泪。
女孩名叫许暮雨,是洛水城著名富商许子敬的女儿,在她十四岁那年,父亲被合伙人欺骗,公司到了濒临破产的边缘。不晓得通过什么渠道,许子敬结识了岳氏家族的当家人岳经天。而在饭桌上,岳经天一眼就看中了当时初中还没毕业的许暮雨,他提出只有将许暮雨嫁给他的侄子岳枫,他才肯出手相助。
从那天起,许暮雨就成了岳枫的未婚妻,一年半之后就传出岳枫得了精神病的消息。
岳家的势力在整个北中国也是数得着的,家族成员在政界、军界、商界盘根错节,岳经天更是家族的掌门人,除非他或者是当事人岳枫发话,否则没人敢废除婚约,许子敬也只能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许暮雨更是只有暗暗垂泪的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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