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卧室给你我住书房(第1页)
早饭之后,项先生载着虞七七直接去了民政局把事儿办了。
“美女,结婚登记是不是要户口本?”
刚进大厅,不情不愿地虞七七就开始找理由。
“是的!”电脑前认真严谨的姑娘回答。
“那真不幸,我忘了拿户口本了,看来只能等到明天了。”
说着,七七就要掉头走。
“没关系的,隔壁就是派出所,有身份证就能补一份给你。”
那姑娘不紧不慢地说着,视线一直停留在电脑屏幕上。
虞七七倒抽一口气,然后看向了项先生,“我上班要迟到了,可不可以改天?”不知道今天是不是不宜结婚的日子,民政局如此冷清,居然只有他们两个人来这里办结婚登记的。
项先生二话不说就直接领着虞七七去了派出所,补了户口本,填了申请书,拍了证件照,顺利结婚。
所以到了公司之后,虞七七才会迟到的,不然她才不会被小刘嫌弃!
一切经历过的事实让虞七七明白,自己在项先生的面前没有任何说“不”的权利。所以被项先生载回家之后,她只能乖乖地收拾好行李,然后又坐着项先生那辆亮瞎保安叔叔双眼的车回“家”。
他们现在成了合法夫妻了,但是项先生家只有卧室和书房两个房间是有床的,一人一个房间不就行了?但问题是项先生两个房间都要用,所以就产生了一个让虞七七头疼的事情。
“你不能去楼下的浴室洗澡吗?”
项先生认为,他可以把卧室让给虞七七,他住到书房去,但是他必须用卧室里的浴室。
“楼下太远!”
这个理由说的真好,虞七七鄙夷道。不久穿过客厅,下个楼梯,转过厨房,能有多远?
不过这么一想,和自己家的卫生间比起来,还真的挺远的。
但是七七在这件事上没有办法让步,像今天早上那样在她睡得正酣的时候从浴室里蹦出一个大活人,她不得吓死。
这个家伙只有早上洗澡的习惯,难道她永远没有睡早觉的权力了?
七七拒绝!
“那卧室给你,我住书房!”
没办法了,只能这样了。七七不想每天早上都被浴室里出来的某人吓死。其实她是对自己的睡相没有信心。
“好!我办公的时候请你在书房安静一点!”
项先生可以改个名字叫“找茬”!
这意思就是说即使虞七七搬进了书房里,他还是有使用书房的权利,而且是随时随地。
他有一个非常合理的理由——办公。
虞七七觉得自己快被逼疯了!
“那我不住了总行了吧!”
不要怪她发脾气,不管是谁遇到这么不公平的待遇的时候,都会想疯的。
“可以,违约金先准备好!”
七七原本打算雄赳赳气昂昂地拎着行李走人的,可是一听到违约金,立刻掉头。
“呵呵,随便您老,您爱住哪儿住哪儿啊!我没意见了!”
反正就住一个晚上,明天她就跟着剧组走了。这么想着,七七倒也给了自己些许安慰。
-本章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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